盐国海藻

腿短也要越过山丘

【伪装者/台丽】DREAMER 下

曾经以为好的爱情是远走天涯,留下美好,习惯生活。谁曾想却是带着不圆满,兜兜转转,却还是想牵你的手。

山海有龙:

//完结!


//BGM:《Dreamer》的原型:完全感覚Dreamer


                Make You Feel My Love:Adele版本


 


于曼丽不打鼓了。后来明台假装无意问起明镜,才知道于曼丽现在是在上海音乐学院读作曲专业的研。有奖学金,津贴,乐理课的助教收入,还有以前的积蓄。像明台猜的一样,日子过得还好。


明台猜想明镜明楼肯定知道这件事。即便其中没有他们的帮忙,以明家在音乐学院的世交之多,也不至于听不到于曼丽的消息。然而他们不告诉他。


为什么他们不告诉他,一年前他是不明白的。现在他却明白了。


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呢?


就是感觉自己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在尘埃里,开出花来。


 


在北京的第二年,明台和程锦云联合发行了第一张民谣专辑《北平的冬天》。


歌曲出来之前,程锦云的预告po底下,大部分当然都是她的粉和明台的粉发的支持期待的话。然而热评里却有一个几百点赞的回复是,“迫不及待把歌词替换成‘一二三四五六七’了,懂的赞我【doge】”。


虽然现在流行民谣,但,老王也还是有粉的啊,【doge】。


那条热评仿佛神预言。《北平的冬天》反响并不好。虽然之后的十几年中,仍然有不少越迷越深的程锦云骨灰粉靠“我从《北平的冬天》就喜欢她了”来标榜粉籍;但在它刚刚发布的时候,完全没有给期待它的人带来它应该带来的满足感。最善意的乐评人也只能给出“有诚意”的评语;挑剔些的乐迷则直接宣布对两位作者兼演唱者粉转路人甚至粉转黑。其中明台的粉丝表达的失望更明显一些。


S团的主唱明台,虽然轻浮,虽然舞台表现欲偶尔过火,虽然个人创作能力并没有全团得到老王制作加持以后表现出来的那么过硬,但是,放在同时期的中国乐坛,说是少年流行摇滚的第一偶像,是绝对没有争议的。即便不局限于一时一地,与全世界任何国家的流行摇滚偶像相比,明台的个人能力也不会输给其中任何一个。然而,在渡过了S团解散前的一年停滞和与程锦云同居的一年蛰伏以后,明台转型民谣,却完全没发挥出他唱摇滚live积累出的唱功,也没有解放出他受制于S团编制的创作能力,反而学会了程锦云虚浮的嗓音和矫情的歌词。以前他身上最迷人的,自信的气质,现在也变成了混杂着恋爱脑、中二病、空谈深度、强行忧伤、生硬沧桑的暧昧不清的东西。


一位文艺而犀利的乐迷是这样评价的:


“喜欢一个人,难免会让自己低到尘埃里。喜欢上了对的人,从尘埃里还可以开出花。要是喜欢上了不太对的人,低到尘埃里也开不出什么好花。”


一位不太文艺而更加犀利的乐迷是这样评价的:


“小明同学,请你现在马上到纽约找你王老师出卖脸皮出卖灵魂出卖肉体让他丢几首歌给你唱好吗?再在程小姐身边多待一秒就连老王也救不了你了!”


 


明台在网上被这么骂,明镜自然要知道,知道了自然不高兴,不高兴就问明楼知不知道。


明楼当然也是知道的。虽然《北平的冬天》不是明氏发行的,而是程锦云后来签的一家小公司;但京沪两地的事明楼不知道的实在不多。何况明台是他弟弟。但有些事,他知道也没办法管。每个人都有坎儿。有些是命中注定的,有些是自个儿给自个儿找的。然而,即便是给自个儿找的,也得靠自己才过得去。


明楼既然知道,明镜不免生他的气。然而还没等她在家给明楼穿小鞋,明台就又像当初从上海说走就走一样,又从北京说回来就回来了。


 


“大姐,”阿香给他做了鸡汤面,他偷偷抬起眼睛看明镜,“我跟锦云分手了。”


“分了就分了呀,年轻人交朋友分分合合很正常的呀。”


“对不起大姐,我以后再也不任性了。”


“哪有人怪你啦。”明镜叹了口气。


 


明楼回了家,先听见阿香对他一阵诉苦。小少爷自从回了家,每天早睡早起,少吃多动,又没有正经事给他做,便抢着做家务。


“您说他这是什么意思?”阿香委屈得快哭了,“这不是要我走吗?”


明诚赶紧拍拍她说不会的。给明楼使了个眼色。


明楼走进明台的房间。明台正在整理他的书柜。十七岁出道,这书柜有八年没人整理过了。


明楼问他:“你还想唱吗?”


明台顿住了。他把书放好,合上柜门,转过身面对明楼,毫无骄傲,也毫无胆怯地说:“想。”


“想唱什么?”


“想唱摇滚。”


“跟以前一样?”


“比以前还好。”


 


明台不声不响地签了明楼管理的明氏传媒。接下来的三个月里,他帮新人录demo,给现场演出当吉他伴奏,凡是不露脸的活明楼都把他丢出去干。有演出的日子后半夜才能休息,然而第二天见明楼之前还要完成作曲的任务。三个月里他需要写出三百首超过S团专辑水准的歌。


三个月以后,明楼拿着他的三百首歌词歌谱,面无表情地翻了一遍。然后他看了看明台,说:“夏天要到了。给你凑支乐队,去音乐节上唱次现场吧。”


明氏传媒旗下的歌手乐手都很少有新人。大家对歌手的状态起伏都见惯了,没人因为明台的转型失败对他心怀成见,但也没人因为他是明楼的小弟对他另眼相看。这就是最好的环境了。音乐节要唱的都是他新写的歌。伴奏的成员有贝斯手,另一个吉他手,键盘手,还有摇滚必备的鼓手。排练的时候他们在舞台上唱,明楼和明诚就在一边咬耳朵。吉他、贝斯、键盘都确定下来了。但明台还是能感觉得出来有什么地方不对。


“我以为三个月,三百首歌,我的坎儿已经过了。”明台对明楼说。


明楼叹了口气。


“你以为你的坎儿是什么?”


“是爱过的人。”


“你以为你爱过的人是谁?”


 


离演出的日期只有三个星期了。摇滚乐没有什么都可以,唯有鼓手,不可或缺。明台已经决定,要是实在没法和鼓手配合上,他就提前告诉主办方,放弃这次演出机会。然而那天早上去了排练室,前一天的鼓手并没有来。架子鼓后面的凳子上坐着一个瘦瘦小小的姑娘,扎着丸子头,正在看谱子。要不是看见了她的脸,明台都不敢相信她是个鼓手。


他站在门口说不出话。


架子鼓后面的小姑娘抬起头来,对他微笑了一下。


“看什么?”她还是那么轻声细气地说话,“不认识啦?”


明台看了她很久。像是要从这辈子的她身上看出上辈子的她,又像是要从这辈子的他自己身上找回上辈子的他自己。


很久之后,他终于也微笑了一下。


“于曼丽。”


 


伴奏的其他成员陆续来了。于曼丽往手上又缠了一层白胶布。明台担心地看了她几眼,但又怕她发现了多想,很快把眼神收了回来。他们把要演的曲目都合了一遍。明楼和明诚在边上看着,全程连眼神都没对过一次。


但是不用看明楼和明诚,明台也知道,这次是对了。


 


伤口没有裂开。现在明台写的歌也不像以前那么节奏激烈,用王天风的话说,“费鼓手”了。于曼丽打完了鼓,缠着胶布的手也还是好好的。明台放下心来。排练结束了,于曼丽走出他们的工作室,明台就跟过去。


“嗳,”明台知道于曼丽现在对他心软着,就刻意得寸进尺,像六年前那样对她说话,“你怎么来了?”


于曼丽轻轻笑笑:“我听说明少回来唱摇滚了,可是换了好几个鼓手呢。”


明台不好意思地笑笑:“是老师告诉你的?”


“是别的朋友那儿听来的。不过他也跟我说起过。”


“他劝你来找我的?”


“他劝我别来找你。”


“啊?”明台稍微吃了一惊,“为什么?”


于曼丽只是笑了:“他说,你们明家的人,套路都特别深。唱歌越好听的,套路越深。”


明台忍不住笑了:“虽然语境不对,但我还是觉得他是在损我大哥。”


于曼丽淡淡地说:“明少别妄自菲薄呀。我就觉得你唱歌最好听。”


 


明台陆续问出于曼丽一些近况。也不是他会套话;于曼丽要是不想说,再深的套路也没法从她嘴里套出话来。只不过是她想告诉明台而已。音乐学院确实是明镜推荐她去读的。专业考试考得不错,面试成绩也挺好,至于其中有没有明镜的情面,她也无所谓了。明镜后来也不主动联系她,基本只是逢年过节互相发条短信而已。她在音乐学院也认识了一些朋友,有些知道她以前在S团,有些也不知道;至于更以前的事,就没人知道了。至于她常去唱唱歌的那间酒吧,就是一个朋友的朋友开的。明台要去音乐节演出的事还是不胫而走。音乐学院放假了,她没有暑期项目,在酒吧里听说了这个消息,似乎有点放心不下,于是,就来了。


“你过得不错。”明台由衷地高兴,为此把一点失落藏在一边。


于曼丽好像也没有笑得很开心。“是啊。”她说,“是不错。”


一连十几天下来,他们的关系变得有点微妙。排练、改歌、聊天、互相照顾,好像回到了跟以前一样的日子。然而又有些什么不同——当然有不同。


书上说,爱是想触碰又缩回手。明台现在对于曼丽,确实是想触碰又缩回手。可是于曼丽看他时掩饰的微笑和坦荡的眼睛,让他不知道是应该转过身一巴掌打醒自己,还是冲上去握住她的手。


离演出还有最后一个星期的时候,乐团清空了排练室,准备去音乐节的场地踩点。明台发现在走廊一头,明诚正在和于曼丽说着什么。音量很小,但看得出明诚表情焦急,似乎有什么严重的事。明台心里一沉,似乎预感到了什么。于曼丽的鼓槌在她自己包里,看不到。他去放乐器的车厢找到了这几天她用的架子鼓。他拿手机手电筒照着中鼓的边缘仔细看,在鼓面和金属边缘交接的缝隙里,嵌着片没擦掉的红色。


明台的手一下子凉了。他在心里一遍遍对自己说,不会有事的,一定不会有事的,于曼丽打了那么多年鼓,知道分寸,自己一定是想多了。然而于曼丽脸上那淡淡的笑容在他脑子里越来越清晰。她在掩藏什么,好像甚至不用去问她也能知道了。


明镜二十一岁回来执掌家业以后,再也没有打过鼓。即便是亲友相聚,要她随便打首什么练习曲玩一玩,她也不去。那是因为鼓手的手上都有旧伤。只要练习停了下来,旧伤旁边的肌肉和皮肤就会开始收紧、僵硬,一旦再突然开始演奏,伤口十有八九会崩裂开。


王天风大概真的劝过她,不要来。


可她还是来了。


明台觉得心脏在胸腔里,每跳一下,全身都跟着疼一次。疼了很久很久,于曼丽走到了工作室门口。明台站在门外的阴影里。她看见了他。


“明台?”于曼丽愣了愣,“你怎么还在这儿?”


明台猛地握住她的肩:“你的手怎么了?”


“……我的手没事呀。”


“你别糊弄我。”明台发现自己的声音抖得有点厉害。像要哭了一样。他的手顺着于曼丽的手臂往下找,“你的手怎么了?你给我看看……”


“没事!我真的没事!你别……”于曼丽也像是快要急得哭了。明台一惊,赶紧放开手。于曼丽T恤外面套着衬衫,被明台抓得从肩头滑了一点下去。明台低下头,也不知是该先道歉,还是先追问她的伤到底严重到什么程度了。


然而他抬起眼的时候,忽然看见衬衫里、T恤的袖子下面,于曼丽上臂内侧的皮肤上,好像有一块蓝色的痕迹。


他一瞬间认出了那痕迹是什么。在能反应过来以前,他先抓住了她的手臂,看清了那蓝色的究竟是什么。


那是一块刺青。半新不旧的,大概也有几年时间了。


刺的是,爱してる。


 


明台的大脑好像空白了。


“这是什么?”他听见自己问。


“是你教我的呀。”于曼丽的声音好像也颤抖着,轻声细气,但又坚定不移的。


“为什么刺这个?”


“明台。”于曼丽看着明台的眼睛。她终于不再微笑了。


不再遮掩的这一刻,她原以为她能做到保持坦然。


但她没有。


像是积攒了很多很多年的悲伤,终于要从她眼睛里涌出来。


“明台,再见。”


 


明台低下头去吻了她。几乎是用力地握着她的颌角。像是要交出他的半条命,又像是要留下她的半条命。他感到她的手挽住了自己的脖颈,手臂缠了上来,可是手掌却轻轻地贴着,仿佛没有了力气一样。


他吻着她,好像是为了让自己不要哭出来。可是他们还是颤抖着,让泪水打湿了两张脸。


 


这不应该是一个告别的吻。


他跟她明明没有开始过。


在他们可以开始的时候,他不明白她是喜欢他的。因为他那个时候还是个什么也不明白的小屁孩,只会拿那些小孩子互相玩过家家的把戏判断关系的起止,而根本不知道一个女孩子要是真的喜欢上一个男孩子,会为他做什么。等他按照他的标准跟别人开始了关系,才渐渐明白爱究竟是什么。他爱过作为他女友的程锦云,然后才明白程锦云并不爱他。知道了爱着一个不爱自己的人是什么感觉,他才又明白原来于曼丽是爱过他的。


他那时候没有体谅于曼丽的敏感,没有去琢磨她对喜欢的特殊表达。因为他从来没觉得于曼丽和自己是不一样的人。从第一次见面起,他就把她当做了自己的一部分。摇滚乐什么都可以没有,唯独不能没有鼓手;他只用了一拍就找到了他的鼓手,像他的心跳,像他的灵魂,像他的半条命。他的人生里没有过什么求而不得,没有过辛酸委屈,能替代他心跳的于曼丽,自然也应该是光明无瑕的,他想象不到她有任何需要自卑的理由。


他那时太年轻,太自负,太幼稚了。


可若他不是那样的人,于曼丽也不会把他看得和世界上任何人都不一样了。


他们明明谁也没有套路过谁。


如果非要说他们之间是什么,大概,就是所谓,做这一行的,每个人都得过个坎儿。他们是彼此的坎儿。命中注定的。


 


于曼丽。咱们别唱了,好吗。咱们去把你的手治好。咱们永远在一起,你别一个人丢下我走了,好吗?


于曼丽,你别走。


于曼丽……


 


于曼丽用她缠着药棉、绷带和胶带的手捂住了他的嘴。她看着他笑,像是被他逗笑了,又像是从来没有如此幸福过。她用手腕勾住他的脖子,让嘴唇替代手指挡住他的话。


 


舞台下成百上千的观众在漫长的狂欢的夜晚中有些疲乏了,几乎顾不上留意上台来的演唱者叫什么名字。


这失察只持续了半分钟。


半分钟后,舞台底下的观众开始躁动、跳跃;远些的观众则被鼓声和和弦抓住了耳朵,纷纷问身边的人:“这是什么歌?唱歌的是谁?”


那天晚上明台预计演出的有三首歌。十分钟以后,沸腾的人群拒绝让他们就此下场。


“安可!”


山呼海啸的“安可”。


 


明台回头看了一眼鼓手的位置。


像以前的千百次一样,他在那里看见了于曼丽。


于曼丽对他微笑。


明台看着她,像要把这一刻永远地记在心中。虽然已有千百次,可他还是觉得这一幕永远也看不够。若要说告别,即便再有千百次,他的心也一定会痛如刀绞,就像现在一般。


然而,这一首歌,又怎么能不唱完呢。


八声极快的钹节奏,lead-in,然后,是疾风骤雨一般的中鼓。那鼓声快得像少年奔跑中的心跳,饱满得像少年不止的欲望,而节奏精准得简直是在卖弄,像少年从未被击败过、也永远不会被击败的骄傲的笑容。


《Dreamer》。


露天舞台的灯光照得人看不见观众,看不见场地,看不见黑暗的天空。站在台上,只觉得自己仿佛面对着幻想过的整个世界。这光芒永远不会熄灭,这鼓声永远不会停止,而这首歌,它每一次响起,都像是第一次唱一样啊。


 


演出结束后,于曼丽又一次消失了。音乐学院早就办好了她的休学手续,原因是医疗状况,返校时间未知。


而明台陷入了史无前例的消沉。


明楼看他歌也不会唱了,曲也不会作了,整个人连喘气都费劲,直接干脆把他丢回上海家里。


“大姐,”明台有气无力地愧疚着,“对不起,我又任性了……”


“唉呀,”明镜无奈又心疼地说,“又没有人怪你……”


“是我自己怪我自己。”


“知道怪自己是好事啦,”明镜拍着他的肩膀,“有句话啊,说做我们这一行的,都得过几个坎。过一个坎,就进一步。你现在遇上坎了,是好事啊。”


“可是,”明台觉得自己又要哭了,“我不想忘掉她……”


“傻孩子,”明镜拍了一下他的额发,“谁告诉你,‘过去’就只有忘掉一个办法啊?”


 


虽然爱情是人类永恒的主题。但高明的音乐人向来不屑以爱情作为创作的主题。真正的经典,一向是放之四海而皆准,捕捉到的情绪和感触,放在恋爱中是一番滋味,放在人生起伏中有一番道理,甚至放在古今家国中,也有一番情怀。


追求这种境界的,首屈一指,当然是王天风。从蓝衣时代开始,他就很少写情歌了。蓝衣乐队的情歌主要在后期,而且都是明楼和明诚互相写给对方的。蓝衣乐队后来解散,官方的说法当然是音乐理念不合。但是乐迷们对此的解读一向是,楼诚夫夫秀恩爱秀得太过分,FFF团王团长忍无可忍举起了火把。


 


所以说,既然人生的道路有那么多条,爱情路上的一道坎,何必一定要迈过去呢。


如果给一个人的情歌只能够写一首,那么一生就只写一首情歌,又有什么关系呢?


如果你是我的一道坎,我要迈过去的应该是我的狂妄、空虚、懦弱、粗鲁,我要迈过对你的需要胜过珍惜,要迈过渴望深沉却逃避思索,可唯独不应该迈过我爱你。


 


于曼丽后来去做了半年的理疗,那双手终于能握笔了。写论文敲键盘的时候,手上的伤口有时还会隐隐地发痒,好像在想念以前的夜晚它享受过的撕裂的痛快。她忽视掉它们,就像忽视掉每次拿起手机时都会想起来,在明台跟她说过那么多次不要走以后,她还没有对他好好说过一次再见。


她不敢。在明台那样看过她以后,她知道自己已经没法再向他告别了。自己心里转过多少道理,对上他的眼睛也成理亏。所以要走也只好像逃跑一样。


彩云易散琉璃脆,世间好物不坚牢。不动真心的时候她也是七窍玲珑,无坚不摧的。鼓面的振动伤不到她,人来人往也伤不到她,对她来说唯一危险的,就只有明台。


她放弃了舞台,放弃了作为鼓手的前途,不过想在对明台的飞蛾扑火中给自己留下一条命。


现在明台用那样的眼神看着她。如果再不逃,这燃烧就必定不死不休了。


 


半年中,明台没有联系过她。偶尔和她发发短信的明诚也没同她提过明台的事。王天风回国过一次,请她吃饭的时候,也没说起明台。她起初在街头、公交车上时常觉得见到了明台的背影。然而几次发现是认错,也就不放在心上了。


复学以后,学院里因为她成绩突出,推荐她去参加一个欧洲的交流项目。既然双手已经没有大碍,她也就答应了。在飞机上,她还是忍不住想到,二十五岁了第一次出国,但也总算能看看明台他小时候住过的地方是什么样的。


在维也纳住了一个月,于曼丽除了乐理书上的德语词,也学会了怎么用德语问路、买面包、在集市上砍价。广场边的面包房周年纪念,老板热情地送了她一堆点心。她只吃了一块蛋糕就觉得饱了,于是找了张太阳底下的长椅坐下,把面包掰开喂广场上的鸽子。


广场上不拥挤,但喷泉边、长椅旁还是有很多出来晒太阳的人。有些是带着书本和朋友一起学习的大学生,有些是带着孩子出来消磨时间的青年夫妇。广场中间有一个人在假扮雕像,逗得蹒跚学步的小孩哈哈大笑。从不知什么地方,还传来幽幽的吉他的声音。


明台曾经对她说,在奥地利、法国,街头热闹的地方都有表演的人,音乐学院毕了业要去街头表演的也多着呢。


看来他没骗她。于曼丽轻轻笑了笑。


吉他的声音是从她身后传来的。她静静听了听,是《Make You Feel My Love》。原唱Bob Dylan声音深沉,Adele的翻唱也是大气浑厚。然而现在唱歌的似乎是个年轻男孩,温柔固然有之,但似乎太过甜蜜了一些,没有那么沧桑的气质。


大概是某个音乐学院刚毕业的街头艺人吧。于曼丽想。


《Make You Feel My Love》唱完了。吉他声静了一会儿。然后唱歌的人拨动了几个和弦。于曼丽心中猛然一惊。


那是她改编的《诉衷情》的和弦。


她终于回过了头。


“无限柔情像


春水一般荡漾


荡漾到你的身旁


你可曾听到声响”


明台坐在阳光下,抱着吉他,又轻又低地唱着这首歌。鸽子从他身边掠过,他抬起头来笑了一下。


 


老师说得真对。于曼丽一边觉得眼眶发酸,一边想笑。我飞过了两个大洲,却还是没有走出你的套路。


 


我总是,那样盼望


盼望有一个晚上


倾诉我的衷肠


从此后,就莫在彷徨


 


值得倾诉的应该是什么呢?


如果你是我的一道坎儿,我情愿永远不要跨过你。


 


明台在音乐节上的演出,本来被视为是复出之举。然而出人意料的是,那一夜大获成功以后明台又恢复了沉寂。整整三年没有任何作品、表演、通告、新闻。据说有记者在国外看到过他在街头弹吉他。然而去问明镜具体消息的时候,依然是只得到一句笑眯眯的,“他喜欢就让他玩呗~”


三年后他回国,突然地发了一张专辑。名字叫《锦瑟》。曲风很难界定,但肯定不是摇滚。因为所有的编曲里,都不再有爵士鼓了。


一般来说,专辑中如果有同名歌曲,总是排在前面。然而《锦瑟》里那首叫《锦瑟》的歌却在最后一支。


虽然与三年的毫无消息相比,专辑出现得有些突兀,但前前后后明氏传媒还是给他安排了不少宣传采访。一次采访中,主持人放了排在专辑最后的《锦瑟》。那首歌时长7分钟。歌曲结束后,有整整两分钟的沉默。然后有半分钟,一个女声轻柔的哼唱。很少有人记得那是什么曲调。但如果有喜欢明氏唱片的家传粉丝,可能可以想起来,那是明诚Feat《海上》的时候,唱过的《诉衷情》。


“可能很少有人能听到最后这一段素材。”主持人有些遗憾地说,“这样的设计是为什么呢?”


明台笑了笑。他现在的样子,已经完全是个成年人了。“这算是我的一个小玩笑吧。”他说,“对于特别执着的人,生活有时能给他一点最终的安慰。不过有另一个人说,这个设计的意思应该是‘世界上最长的路是你的套路’。”


“这段素材不是你唱的。”


“对!是个女孩的声音。”


“这个女孩是谁呢?”主持人好奇地问,“会不会是你的红颜知己程小姐?”


“不是!”明台笑了,“锦云现在发展得很好。下次去北京我会和她问好的。”


“那么这个人是谁呢?方便向你的歌迷们透露吗?”


明台停顿了一下。“是一个过去喜欢过我很久,我也喜欢过她很久的女孩儿。”


主持人有些意外。这个料未免有点猛。“那么现在呢?已经过去了吗?”


“现在我们都是有家庭的人了,也不想那么多了。”


“那平时也还会有联系吗?”


“经常联系吧,隔天打一次电话。她现在在美国。我们全家人都很想她。尤其是我大姐,每次都跟她嘘寒问暖聊好久,我都抢不着话筒。”


“原来明董事长跟这位姑娘关系这么好!我想有些喜欢八卦的歌迷都记得,您跟程小姐谈恋爱两三年,大姐可是一面都没有见过她。”


“毕竟这一个不一样嘛。”


“看来这样的关系中,你和这位神秘的姑娘都各自感觉很幸福?”


“其实也不是特别幸福。我现在主要还是希望她能赶紧从美国回来。借这个机会,我也想喊个话。王老师,我知道你在听我的节目。你打算什么时候回国?你什么时候回国我无所谓啦,能不能把我媳妇放回来?我们刚结婚两年就这么分居也不是个事,况且我们的闺女年纪还小呢,想她妈妈夜里老是哭,我大姐在家也睡不踏实觉,你不看僧面看佛面,考虑一下回来支持祖国音乐的前途呗!”


主持人彻底懵了。


“你刚才说——?这位姑娘现在已经是你的太太了?”


“嗯,差不多,”明台真诚地笑着,“其实‘锦瑟’就是我们女儿的小名。”


“这件事你的歌迷朋友们都完全不知道!你愿意与我们分享一下吗?”


“其实,这个故事也挺简单的,”明台说,“对于特别执着的人吧,生活有时会给你一点最终的安慰。”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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